疑遭假冒美籍生意人迫拍裸照 女事主:佢講乜我做乜

法庭

發布時間: 2018/11/30 20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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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今於高院審理。(資料圖片)

現年34歲無業漢涉於前年向找換店女職員假稱是富裕美籍生意人,以不同藉口要求借款,並迫對方拍下裸照及將她強姦,威脅事主借貸逾21萬,女事主被騙及盜去共涉近30萬,涉案無業漢否認欺詐及強姦等共13罪受審。

女事主X供稱,前年9月12日早上被告要求她到酒店房拍親密照,X指「我以為好似嗰啲揻下面珠,好簡單嗰啲親密相」,被告指是拍裸照。X拒絕,惟於酒店房內吃過被告購買的早餐後,她形容「個人開始暈,好似佢講乜我做乜咁,成個扯線公仔咁」,被告著她脫去衣服後用手耭自拍。

現年26歲事主X今(30日)於高院屏風下作供,她指首次遇上被告高衛健時,對方以「易辦事」兌換數百美元及人民幣,期間曾與她閒聊。至前年9月9日下午被告再到找換店兌換外幣,同日傍晚被告再出現,並向X說:「你認唔認得我呀,我需要你幫手」,X指被告稱遺失銀包,要求以她的身分租酒店留港。X指被告當時自稱是美國人,名叫「潘文迪」,他聲稱「好趕時間,好快會離開香港」,X其後應承,「一心幫佢,又唔使我俾錢租房」。

X指被告付房租後要求她到房間商討事宜,X指被告要求借款2萬元,作為留港等候補領證件的生活費,並指會致電公司匯款,X遂提取2萬元給被告。被告又稱其姪兒即將大學一級榮譽畢業,希望送手機作為禮物,著X代買及於匯款中扣除,X遂以6,420元購買1部三星電話。X指被告在其面前曾致電指示同事匯款,故她相信被告會還款。

至同月11日,被告又向X表示公司會計拒絕匯款,提議以2萬元收買對方,著X存入2萬元到投注戶口,將收據展示給會計,X照辦,但拒絕交出投注戶口卡,X指被告其後搶去該卡。X供稱回家後感到驚慌,遂透過Whatsapp向被告表示「你真係要俾返啲錢我,我唔可以無咗啲錢,你唔好呃我呀」,被告回覆「唔會蝕一分一毫,收返錢會俾返你」。

同月12日,X指被告致電稱會計助他一事被同事發現,著X到酒店商議。X到酒店後,被告指同事不相信X協助他,他遂訛稱X為其女友,要求X與他拍親密照作證。X稱「我以為好似嗰啲揻下面珠,好簡單嗰啲親密相」,惟被告表示「唔係果啲,要影裸照」。X拒絕,惟與被告吃過由他購買的早餐後,她供稱「個人開始暈,好似佢講乜我做乜咁,成個扯線公仔咁」,X於庭上哽咽指被告當時著她脫去所有衣服,被告手持手機與她一同自拍。X稱及後被告指「唔夠」,遂用枕頭矇其面部,X稱感到下體痛楚,並看到被告下體,其間她極力掙扎。聆訊下周一續。